藥局轉達

2023-05-24

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核准專案輸入COVID-19治療 用口服抗病毒藥物Molnupiravir保存期限展延對照表」1 份(如附件),請轉知所轄合約機構知悉,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5月18日疾管感字第1120500169號函辦理。二、衛生福利部經審查藥物Molnupiravir之更新安定性試驗資料,業於本年2月6日衛授食字第1110029692號函核准旨揭藥物之保存期限變更為30個月,惟僅適用於未開封且符合衛生福利部核准緊急使用授權說明書之儲存條件(30℃之下)之藥物。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參照國際作法,公開效期展延訊息於該署全球資訊網>業務專區>藥品>CO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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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為強化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用藥安全,請貴所協助針 對所轄醫事機構疑似重複用藥之案例,調查瞭解原因及加 強輔導改善,並請轉知及督導所轄醫事機構落實查詢「健 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避免重複用藥,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5月18日疾管感字第1120500178號函辦理。二、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為珍貴之公衛用藥,依「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規定,每位病人於同一病程之感染原則限接受1次抗病毒藥物治療。復依「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引」列述,部分病人於完成Paxlovid或Molnupiravir治療且症狀緩解後兩周內再度惡化,或快篩檢驗陰轉後再次呈陽性,可能為治療後復發(rebound),治療後復發現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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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3

為賡續與本市藥局辦理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簽約事 宜,請貴公會112年5月31日前惠予協助完成轄區內有存放 前揭藥物之藥局簽約事宜,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4月28日肺中指字第1123800125號函辦理。二、鑑於原「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合約書」有效期間為自簽約日起僅至指揮中心解散日止,而自112年5月1日起指揮中心解編,為持續提供民眾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請貴公會協助完成現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之藥物配賦點(核心藥局)及存放點(核心藥局調撥之衛星藥局及社區藥局等)簽約事宜,並於112年5月31日前統一提送下列資料至本局藥政科,俾利辦理後續簽約及用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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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9

請貴所查核轄內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合約機構並於 112年5月16日完成,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112年4月28日肺中指字第1123800124號函辦理。二、由於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及Molnupiravir)為高價藥物,亦為重要防疫物資,為掌握藥物使用流向,本局前以高市衛藥字11231629300號及高市衛疾管字11231682600號函(諒達),請開立或調劑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醫事機構進行去(111)年6月1日至去年12月31日期間之健保IC卡上傳與智慧防疫物資管理系統(SMIS)自主清查作業。三、經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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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

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智 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相關功 能操作說明」,請轉知並督導轄下藥物合約機構依循辦 理,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4月20日肺中指字第1123800120號函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稱疾管署)「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辦理。二、因應後疫情時代防疫之高風險族群用藥監測所需,疾管署業於旨揭系統(以下稱SMIS)增建相關功能,逐案記錄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用藥對象個案資料(以下稱個案資料),以即時掌握具重症風險因子之COVID-19檢驗陽性輕症病人用藥情形。新增功能已於本(112)年3月2日至3月3日辦理教育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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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1

為強化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用藥安全,請轉知及督導 所轄醫事機構落實查詢「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 避免重複用藥,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3月31日肺中指字第1123800103號辦理。二、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為珍貴之公衛用藥,依「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每位病人於同一病程之感染原則限接受1次抗病毒藥物治療,合先敘明。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下稱SMIS)、健保IC卡上傳及法定傳染病通報資料,針對醫事機構疑似重複調劑口服抗病毒藥物之案例進行勾稽,並不定期函請各縣市衛生局調查瞭解重複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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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7

為確保具重症風險之COVID-19輕症病人獲得妥適醫療照 護,及時取得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及 Molnupiravir),請貴所轉知並督導所轄醫事機構依循說 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3月25日肺中指字第1123800098號函辦理。二、口服抗病毒藥物對於COVID-19病人之療效及安全性已有證據支持,可治療輕度至中度SARS-CoV-2感染且有重症危險因子之高風險病人,降低病人轉為重症需住院之風險。基於Paxlovid在預防高風險感染病人的效能優於Molnupiravir,針對非重症但有高住院風險之COVID-19感染病人,原則以Paxlovid為治療首選藥物,合先敘明。三、因應國內疫情趨向常態化及穩定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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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檢送「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醫事機構健保IC卡及智 慧防疫物資管理系統(下稱SMIS)上傳資料統計表」更新版 本1份,請轉知及督導所轄醫事機構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3月23日肺中指字第1123800093號函辦理。二、由於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及Molnupiravir)為重要防疫物資,為掌握藥物使用流向,本局於本(112)年2月22日高市衛疾管字11231682600號函(諒達),轉知調整自主清查時程及作業方式等事宜,請開立或調劑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醫事機構自本年2月6日起至3月31日止,進行去(111)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之健保IC卡與SMIS自主清查作業,合先敘明。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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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函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有關推廣使用用藥安全宣 導教材乙案,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2年3月23日FDA藥字第1121402384號函辦理。二、為加強宣導民眾正確用藥知識及觀念,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已製作用藥安全宣導公版教材(含大眾版及學童版),並置於該署官網(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10831),歡迎各單位推廣轄內藥師使用。三、另為使藥師瞭解如何使用前述用藥安全宣導教材,近期(預計今年4月中旬)將提供教學影片並上架於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線上繼續教育平台,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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