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服務

 

【申請退會】

 

一、依據藥師法規範 《藥師法》

       

第 二 章 執業

第 10 條

        1. 藥師停業或歇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之主管機關備查。
        2. 前項停業之期間,以一年為限;逾一年者,應辦理歇業
        3. 藥師變更執業處所或復業者,準用關於執業之規定。
        4. 藥師死亡者,由原發執業執照之主管機關註銷其執業執照

 

依藥師法辦理歇業後,方於予辦理退會程序。

 

二、申請退會之申請書與攜帶文件

 

申請退會 申請退會+歇業登記

需攜帶文件

  1. 藥師證書(正本)
  2. 身分證(正本/影本)
  3. 私人印章

    結清費用
  4. 繳清當年常年會費(年初1月~退會月份,每月400元)

    其他
  5. 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辦)

需攜帶文件

  1. 藥師證書(正本)
  2. 身分證(正本/影本)
  3. 私人印章
  4. 離職證明(需蓋大小章、註明離職日期)/藥局執照(藥局負責人)
  5. 執業執照(正本)

    結清費用
  6. 繳清當年常年會費(年初1月~退會月份,每月400元)
  7. 開立歇業會員證明書費用100元+郵資8元

    表單下載填寫
  8. 會員證明申請書
  9. 從醫院、診所歇業:
    -醫療機構、醫事人員開業登記事項申請書
    -代送衛生局委託書
    從藥局、公司歇業:
    藥事機構、藥事人員申請案件登記事項申請書

    其他
  10. 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辦)
  11. 執業執照遺失具結書
  12. 未檢附離職證明書具結書
申請退會(死亡) 申請退會+歇業(死亡)登記

需攜帶文件

  1. 藥師證書(正本)
  2. 身分證(正本/影本)
  3. 私人印章
  4. 死亡證明書/除戶證明(擇一)

    結清費用
  5. 繳清當年常年會費(年初1月~退會月份,每月400元)

    表單下載填寫
  6. 藥師證書繳銷申請書
  7. 藥師證書留念申請書/藥師證書遺失具結書

需攜帶文件

  1. 藥師證書(正本)
  2. 身分證(正本/影本)
  3. 私人印章
  4. 離職證明(需蓋大小章、註明離職日期)/藥局執照(藥局負責人)
  5. 執業執照(正本)
  6. 死亡證明書/除戶證明(擇一)

    結清費用
  7. 繳清當年常年會費(年初1月~退會月份,每月400元)
  8. 開立歇業會員證明書費用100元+郵資8元

    表單下載填寫
  9. 會員證明申請書
  10. 從醫院、診所歇業:
    -醫療機構、醫事人員開業登記事項申請書
    -代送衛生局委託書
    從藥局、公司歇業:
    藥事機構、藥事人員申請案件登記事項申請書
  11. 藥師證書繳銷申請書
  12. 藥師證書留念申請書/藥師證書遺失具結書


其他

  1. 執業執照遺失具結書

常年會費依『會員常年會費辦事細則』辦理,請詳閱說明!

 

【公會幹事-會務承辦人】

 

公會幹事-會務        電話:07-55301550#15         受理申辦時間: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中午皆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