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常見問題集(Q&A)
Q3、診所藥師薪水所得屬於專門執業所得嗎? |
A3:診所藥師適用勞基法,領的薪水為薪資所得,非專門執行業務所得,如同藥師服務於醫院時領的是醫院薪資,為薪資所得。自營開業藥局藥師則是執行業務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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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診所藥師想要離職,但雇主不開立離職證明或不同意離職? |
A4:1.受聘診所人員(醫師除外)目前是適用勞動基準法的行業,故診所上班的藥師,依法受勞動基準法保障。
2.因診所藥師離職會影響診所藥費及藥事服務費申報,為維護診所及藥師勞資雙方權益,請藥師離職手續應比照勞基法規範預告期間前提出書面辭呈(預告期間請參閱勞基法第15-16條https://reurl.cc/XjK98j)。
3.建議藥師與雇主能良好溝通辦妥離職手續,如因勞資糾紛或雇主因故不開立離職證明或不同意離職,則請藥師提出預告離職證明(如:錄音、書面紀錄、存證信函),轉知公會先與衛生局報備核准後請藥師簽立切結書手續辦理診所藥師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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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診所是否需要幫藥師投保勞、健保? |
A5:▓【健保】健保具強制性,不論受僱員工幾人,診所依規定要幫藥師投保
1.依全民健康保險法https://reurl.cc/anK893--藥師屬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受雇者。
投保單位應於保險對象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3日內,向保險人辦理投保;並於退保原因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保險人辦理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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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為什麼公會不能幫藥師投保勞健保? |
A6:本會屬內政部人民團體,主管機關是社會局,非辦理會員投保勞健保單位。
必須屬於勞工局之職業團體<工會>性質方能幫會員代辦勞健保業務。
目前高雄市勞工局可幫藥師投保勞保之職業團體單位:
1.高雄市職業工會(只可辦理勞保業務)
地址:高雄市新興區復興一路129號;電話07-2353798,週一至五上午9:00~5:00,另需繳入會費1,000元,每月會費200元,保證金1,000元。
2.高雄市西藥服務職業工會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榮安街14號2樓;電話07-2210893,另需繳入會費500元,每月會費200元,保證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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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持續教育學分證明如何認定? |
A7:1.繼續教育點數是採累計的,若要一年內修滿120點也可以,但請注意修課時間的合理性。(原健保局規定藥師每兩年需備足48小時繼續教育,方給付藥費及藥事服務費法條已廢止囉)
2.依據衛部醫字第1041668690C號(函)公告,104年12月30日起藥師納入「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原訂每六年應接受繼續教育課程150點下修為120點;「歇業」重新執登需檢附學分20點,從一個月上修為滿兩年;更新執照申請期間上修為六個月內。
3.民國106年1月1日起六年換照積分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感染管制課程至少一堂。
(2)性別議程課程至少一堂。
(3)專業品質或倫理或相關法規,以上(1)~(3)三項合計至少12點,至多24點。(佔10~20%)
(4)專業課程至少96點,至多108點。(佔80~90%)
※面授課程50分鐘為1積點。面授不限制積點,參加網路繼續教育、藥學雜誌這二項最高可各占60積點(超過60點,以60點計)。
4.如符合下列情形,則辦理執業需附一年內20點學分證明:
(1)領得藥師證書五年後首次登記執業。 (2)連續歇業期間逾兩年時間(兩年內則免附)。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https://reurl.cc/M0KL5L
學分查詢-衛福部醫事系統入口網https://ma.mohw.gov.tw/portal/#/login
如何查學分步驟https://reurl.cc/Er5y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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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什麼情況下工作需檢附中藥16學分課程證明書? |
A8:依「藥師從事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須修習中藥課程標準」https://reurl.cc/2ZRyxa
1.藥師從事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者,必須修滿中藥課程及學分並獲有證明書。
2.藥師至公會辦理執業時需檢俱中藥16學分證明書。
3.中藥16學分課程,只有學校才能開課,如:高醫、嘉南,非指一般專業學分之中藥課程。
4.中藥16學分課程修習科目:中藥概論1學分、本草學2學分、中藥方劑學3學分、中藥炮製3學分、生藥學7學分,共16學分。
5.藥課程總修習學分擬由16學分增加至17學分,並加上160小時中藥實習,自109學年度以後入學之藥學系學生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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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藥師出國或請假怎麼辦? |
A9:建議找代班藥師並按照在、離職手續辦理,目前公會網站求職求才專區有提供可代班藥師資訊;如因緊急需要需申請報備支援,請再至本網站-報備支援專區查詢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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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剛考上藥師證書,是不是可以馬上登記執業? |
A10:藥師業經榜示錄取,經衛福部核發藥師證書後,帶正本及相關證書正本至各縣市公會辦理入會手續。
首次執業可免附20學分證明,建議藥師與執業工作場作爭取雇主於合理情形下支付入會費及常年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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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如何補發及格證書和藥師證書? |
A11:考試及格證書 至 考試院 申請補發,申請網址:https://www.exam.gov.tw/
藥師證書 至 衛福部醫事司 申請補發,申請網址:衛福部醫事司-表單下載-醫事人員證書補(換)發:https://www.mohw.gov.tw/lp-26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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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執業執照怎麼更新? |
A12:依據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https://reurl.cc/M0KL5L第七條:
一、更換對象:依個人藥師執照之「有效日期」前六個月可提前開始辦理。 二、依執業類別區分各窗口申請單位如下:
(1)執業於診所或醫院:衛生局服務台(公會固定每週三服務代送)
(2)執業於藥廠(至衛福部醫事系統查詢公司屬製造業):衛生局藥政科
(3)執業於藥局或公司(至衛生福利部醫事查詢系統公司屬販賣業):各區域衛生所
三、藥師辦理執照更新,應檢具下列文件,並向執業所在地主管機關辦理:
(1)照片1吋一張(最近三個月內之正面脫帽半身照)。
(2)原領執業執照正本。
(3)個人普通印章。
(4)公會現場填寫申請書,核發會員證明書。
(5)前六年內接受繼續教育達120點之證明文件(辦理時由公會代為列印)
四、費用:衛生局更換執照工本費300元及郵資28元︑公會會員證明書手續費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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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執業執照滅失或遺失、損毀怎麼申請? |
A13:依據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九條:
1.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滅失或遺失時,應填具申請書、具結書,繳納執業執照費並檢具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補發。
2.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損壞時,應填具申請書,繳納執業執照費並檢具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及原執業執照,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發。
提醒:執業於診所、醫院之藥師,請至公會或衛生局1樓辦理;執業於藥局、公司之藥師,請至各衛生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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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4:處方箋申請健保費用問題 舉例: 高雄市某醫院因不符規定,變更性質為『診所』,於99.7.31終止健保合約,並於99.8.2向健保局重新申請健保合約,因健保局回函公文內容記載“審核期間不得拒絕看健保”,某位民眾於99.8.21至該診所就醫,並於99.9.14持處方箋至藥局二次拿藥,但健保局開始健保合約生效日為99.10.6,則8.2~10.6期間診所交付之處方箋是否可以申請健保費用? |
A14:藥局藥師應按照正確申報程序作業,由於藥師未做查核之動作卻予以調劑,經健保局核定此處方箋不得申請健保費用,請藥局藥師需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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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內多數藥局常有固定合作院所,當然它們或許因彼此熟識而不查院所動態,但健保署每月需面對數以百萬計之申報案件,依檢核系統篩選異常之結果仍須以總局規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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