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服務

會員常見問題集(QA

Q3、診所藥師薪水所得屬於專門執業所得嗎?
A3:診所藥師適用勞基法,領的薪水為薪資所得,非專門執行業務所得,如同藥師服務於醫院時領的是醫院薪資,為薪資所得。自營開業藥局藥師則是執行業務所得。

Q4、診所藥師想要離職,但雇主不開立離職證明或不同意離職?

A4:1.受聘診所人員(醫師除外)目前是適用勞動基準法的行業,故診所上班的藥師,依法受勞動基準法保障。
2.因診所藥師離職會影響診所藥費及藥事服務費申報,為維護診所及藥師勞資雙方權益,請藥師離職手續應比照勞基法規範預告期間前提出書面辭呈(預告期間請參閱勞基法第15-16條https://reurl.cc/XjK98j)
3.建議藥師與雇主能良好溝通辦妥離職手續,如因勞資糾紛或雇主因故不開立離職證明或不同意離職,則請藥師提出預告離職證明(如:錄音、書面紀錄、存證信函),轉知公會先與衛生局報備核准後請藥師簽立切結書手續辦理診所藥師歇業。
Q5、診所是否需要幫藥師投保勞、健保?
A5:▓【健保】健保具強制性,不論受僱員工幾人,診所依規定要幫藥師投保
1.依全民健康保險法https://reurl.cc/anK893--藥師屬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受雇者。
投保單位應於保險對象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3日內,向保險人辦理投保;並於退保原因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保險人辦理退保。
 
Q6、為什麼公會不能幫藥師投保勞健保?
A6:本會屬內政部人民團體,主管機關是社會局,非辦理會員投保勞健保單位。
必須屬於勞工局之職業團體<工會>性質方能幫會員代辦勞健保業務。
目前高雄市勞工局可幫藥師投保勞保之職業團體單位:
1.高雄市職業工會(只可辦理勞保業務
地址:高雄市新興區復興一路129號;電話07-2353798,週一至五上午9:00~5:00,另需繳入會費1,000元,每月會費200元,保證金1,000元。
2.高雄市西藥服務職業工會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榮安街14號2樓;電話07-2210893,另需繳入會費500元,每月會費200元,保證金1,000元。
Q9、藥師出國或請假怎麼辦?
A9:建議找代班藥師並按照在、離職手續辦理,目前公會網站求職求才專區有提供可代班藥師資訊;如因緊急需要需申請報備支援,請再至本網站-報備支援專區查詢詳細內容。
Q10、剛考上藥師證書,是不是可以馬上登記執業?
A10:藥師業經榜示錄取,經衛福部核發藥師證書後,帶正本及相關證書正本至各縣市公會辦理入會手續。
首次執業可免附20學分證明,建議藥師與執業工作場作爭取雇主於合理情形下支付入會費及常年會費。
Q11:如何補發及格證書和藥師證書?
A11:考試及格證書 至 考試院 申請補發,申請網址:https://www.exam.gov.tw/
藥師證書 至 衛福部醫事司 申請補發,申請網址:衛福部醫事司-表單下載-醫事人員證書補(換)發:https://www.mohw.gov.tw/lp-2657-1.html
Q13:執業執照滅失或遺失、損毀怎麼申請?
1.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滅失或遺失時,應填具申請書、具結書,繳納執業執照費並檢具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補發。
2.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損壞時,應填具申請書,繳納執業執照費並檢具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及原執業執照,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發。
提醒:執業於診所、醫院之藥師,請至公會或衛生局1樓辦理;執業於藥局、公司之藥師,請至各衛生所辦理。

Q14:處方箋申請健保費用問題

舉例:

高雄市某醫院因不符規定,變更性質為『診所』,於99.7.31終止健保合約,並於99.8.2向健保局重新申請健保合約,因健保局回函公文內容記載“審核期間不得拒絕看健保”,某位民眾於99.8.21至該診所就醫,並於99.9.14持處方箋至藥局二次拿藥,但健保局開始健保合約生效日為99.10.6,則8.2~10.6期間診所交付之處方箋是否可以申請健保費用?
A14:藥局藥師應按照正確申報程序作業,由於藥師未做查核之動作卻予以調劑,經健保局核定此處方箋不得申請健保費用,請藥局藥師需多注意。
《相關條文》健保署費用科內容轉知
  • 非特約診所交付處方,而藥局不查予以調劑者(如:¡¡診所)
    類此案件會於受理時剔退(前端檢核不受理),因本局若無此程序,我們將負擔未特約機構處方費用,且無處求償。或許藥局不認為它該負起責任,但藥局確實可透過藥事人員卡讀取調劑個案就醫卡序(未特約診所無sam卡可用,自然沒受理IC卡就醫,當筆處方自是無效),此亦為藥局正確申報之不二法門,另我們也會輔導藥局可隨時上總局網站查詢特約機構名單(名單係隨分局維護而即時更新的)。
  • 停約診所停約期間開立處方,而藥局不查予以調劑者
    類此案件係採後端勾稽(非前端受理時檢核),主因為停約診所交付處方如屬停約期間前開立者(如:慢箋08案件),藥局受理調劑者仍予給付。若藥局調劑處方為停約診所於停約期間開立之原始處方,我們會依後端勾稽結果追扣藥局費用。其實停約診所是無法以sam卡受理就醫的,若藥局以藥事人員卡讀取調劑個案就醫卡序,讀不到者自然可再向開立處方診所確認。
  • 釋出處方院所因應個資法規範,於處方箋上將身分證號隱藏案
近期審查藥局處方時,發現部分釋出處方機構會將處方箋上申分證號末幾碼隱藏,但類此處方並未核扣費用,僅要求藥局仍應核對健保卡才給藥,以維用藥安全。反倒是藥局希望能輔導院所開立處方勿隱藏身分證號,此部分也僅能請其自行向處方機構溝通。
轄內多數藥局常有固定合作院所,當然它們或許因彼此熟識而不查院所動態,但健保署每月需面對數以百萬計之申報案件,依檢核系統篩選異常之結果仍須以總局規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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