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回收藥品「安寶寧錠2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47961號)」(批號439-1906)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0年10月26日FDA藥字第1100032739號函辦理。
二、為確認業者是否落實執行藥品回收作業,抑或有運銷紀錄涉及不實之情形,請於轄區隨機挑選1家機構進行藥品回收情形訪查,確認是否與旨揭公司提供之藥物回收成果報告書及藥物運銷紀錄(含銷貨明細)所載資訊一致(如回收藥品之批號、銷售數量、退回數量等)。
三、檢附案內相關資料1份供參,請依「藥物回收處理辦法」協助督導轄內機構、業者之旨揭藥品回收作業,並於文到30日內將稽查結果回報本局。
四、副本抄送各公會,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立即回收下架,勿陳列販售旨揭批號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