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各醫事職類人員教師之教學能力及技巧,協助教學醫院及相關專業團體(以下稱機構)建置完善之師資培育制度與申請師資培育認證,特訂定本作業程序,以利教學醫院執行「衛生福利部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以下稱本計畫)」及符合教學醫院評鑑師資培育相關規定。經本作業程序認證之機構,依其師資培育制度完訓之教師得登錄為認證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