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3月4日衛部醫字第1131661356B號函辦理。二、有關「醫事專業諮詢」及「醫療爭議評析」之相關業務委託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辦理(期間:113年1月25日至113年12月31日),相關資訊請逕至衛生福利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hw.gov.tw/)之「公告訊息」查閱前揭公告。三、副本抄送各醫事人員公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並請各衛生所轉知所轄診所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