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特定醫療器材之標籤、說明書或包裝應加註警語及注意事項」,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1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4586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乙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6月1日衛授食字第1101604591號函辦理。
二、旨揭「特定醫療器材之標籤、說明書或包裝應加註警語及注意事項」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3690號公告刊登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三、旨揭修正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衛生福利部網站「衛生福利部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