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有關「醫事人員戒菸衛教證書到期換(補)證作業須知-輾事人員」及「醫事人員戒菸衛教證書到期換(補)證作業須知」舊制,延長適用至110 年12 月31 日止,敬請協助週知所屬會員。
說明:依據國健教字第1100700648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