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雲林縣衛生局112年8月14日雲衛藥字第1120512103號函辦理。二、案係旨揭公司持有之「樂舒靜錠2毫克」(衛部藥製字第060850號)藥品許可證因自請註銷,經衛生福利部以112年8月8日衛授食字第1129044332號公告註銷。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倘有陳列販售旨揭藥品,應配合旨揭公司辦理回收驗章作業。三、副本抄送本市各衛生所,請輔導貴轄機構業者,倘有陳列販售旨揭藥品,應配合旨揭公司回收驗章作業,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