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雲林縣衛生局112年7月19日雲衛藥字第1120510432號函
辦理。
二、旨揭公司持有之藥品許可證因未申請展延而逾期,業經衛
生福利部於112年7月7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407585號公告註
銷,相關許可證字號臚列如下:
(一)益肝寶軟膠囊(衛署藥製字第055302號)
(二)"協宏"普尼錠5毫克(內衛藥製字第000253號)
(三)協得辛腸溶微粒膠囊(衛部藥製字第059200號)
三、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倘有陳列販售旨
揭藥品,應配合旨揭公司辦理回收驗章作業。
四、副本抄送本市各衛生所,請輔導貴轄機構業者,倘有陳列
販售旨揭藥品,應配合旨揭公司回收驗章作業,以維護民
眾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