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7月13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123127870號函辦理。二、案係旨揭公司持有之「吉西他濱鹽酸鹽」(衛署藥製字第055548號)藥品許可證因許可證已逾有效期,經衛生福利部以112年6月30日衛授食字第1121407356號公告註銷。三、為確保民眾用藥權益,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倘有陳列販售旨揭藥品,應配合旨揭公司回收事宜。四、副本抄送本市各衛生所,請輔導貴轄機構業者,倘有陳列販售旨揭藥品,應配合旨揭公司回收驗章作業,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