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6日衛授食字第1121407438號函辦
理。
二、下列藥品許可證因已逾有效期而經衛生福利部公告註銷,
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倘有陳列販售旨
揭藥品,應配合旨揭公司辦理回收作業:
(一)衛署藥製字第034351號,品名「"派頓"派撻蟲100公絲錠
(每鞭達挫)」。
(二)衛署藥製字第034563號,品名「"派頓"派撻蟲10公絲錠
(每鞭達挫)」。
(三)衛署藥製字第044276號,品名「"派頓"殺痛寧膜衣錠500
公絲」。
(四)衛署藥製字第048123號,品名「"派頓"舒寧膜衣錠」。
三、副本抄送各縣市衛生局及本市各衛生所,請輔導貴轄機構
業者,倘有陳列販售旨揭藥品,應配合旨揭公司回收驗章
作業,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