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6月30日北市衛食藥字第
1123126113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司持有之「安耐柔」(衛署藥輸字第025610號)、
「乙炔氫偶素」(衛部藥輸字第027089號)、「克康那
唑」(衛署藥陸輸字第000260號)、「"迪惠"那普洛辛
納」(衛署藥輸字第021730號)等4張藥品許可證業經衛生
福利部於112年6月21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406566號公告註
銷。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倘有陳列販
售旨揭藥品,應配合旨揭公司辦理回收驗章作業。
三、副本抄送本市各衛生所,請輔導貴轄機構業者,倘有陳列
販售旨揭藥品,應配合旨揭公司回收驗章作業,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