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藥局販售新冠肺炎居家快篩試劑相關事宜,詳如說明段,惠請貴會協助宣導並轉知所屬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鑑於民眾避免就醫染疫而前往社區藥局領慢箋藥與購買藥物之情形逐漸增加。請轉知轄內社區藥局確實遵守疫情指揮中心所公告指引,落實防疫措施,避免群聚感染。轉知指揮中心近期有關疫情宣達資訊,連結如下,請參閱並請轉知會員:
(一) 指揮中心宣布「 維持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至 7 月 12 日 」
新聞稿 https://reurl.cc/mLr72W
(二) 指揮中心公告之「 重要指引及教材 」
https://reurl.cc/ZG9MVa
(三) 民眾使用 COVID 19 家用快篩試劑指引
https://reurl.cc/KA4DdM
二、 另外,若社區藥局有販售新冠肺炎居家快篩試劑,社區藥局應負起自售商品之使用指導,並提供相關諮詢與衛教服務,以協助民眾正確採檢與通報。
三、 此外,亦請轉知轄內社區藥局,經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因藥商所申請之新冠肺炎快篩試劑最小販售單位載有重要資訊,如:產品名稱、製造日期、使用方式等,使用說明書亦僅附有一份,故不得拆裝販售。如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相關規定,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