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8月14日北市衛食藥字第
1123135419號函辦理。
二、案係旨揭公司持有之「鈣佳胃咀嚼錠500毫克」(衛署藥製
字第043603號)藥品許可證因已逾有效期未展期,業經衛生
福利部以112年7月17日衛授食字第1121407616號公告註
銷。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倘有陳列販
售旨揭藥品,應配合旨揭公司辦理回收驗章作業。
三、副本抄送本市各衛生所,請輔導貴轄機構業者,倘有陳列
販售旨揭藥品,應配合旨揭公司回收驗章作業,以維護民
眾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