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健保特約藥局第二十五期防疫口罩實名制(1.0) 繳費期限
為111 年4 月25 日,以及第二十六期收付款核對作業,請查
照。
說明:
一丶第二十五期收付款繳款期程
(一)計費區間為111 年2 月16 日至111 年3 月15 日止。
(二)本期帳務核對時間為111 年3 月16 日至111 年3 月18 日止(111
年3 月11 日衛授食字第1111200576 號函諒達)。
(三)中華郵政公司將於111 年4 月8 日寄發繳費通知單,繳款期
限至111 年4 月25 日止。
二、另第二十六期收付款核對期程
(一)計費區間為111 年3 月16 日至111 年4 月30 日止。
(二)本期帳務系統開放核對時間為111 年5 月2 日至111 年5 月4
日。
口罩實名制(1.0)帳務系統網址為:
https://maskbill.fda.gov. tw 。
三、前揭資訊敬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請依所列期限核對帳務及
繳費,倘逾期未繳款者,將予以停配防疫口罩且不接受復配
申請。
四丶有關口罩帳務事宜,可洽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繫窗口。
(一)臺北市丶臺南市、澎湖縣丶金門縣: 02-27877248
(二)新北市、桃園縣丶苗栗縣: 02-27877268
(三)基隆市丶雲林縣、彰化縣丶南投縣丶花蓮縣、宜蘭縣丶新
竹縣市、屏束縣、臺束縣丶嘉義縣市: 02-27877243
(四)臺中市丶高雄市: 02-27877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