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112年本局繼續特約長期照顧專業服務實施計畫辦理。二、旨揭特約簽約期限為112年2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收件期程為即日起至112年1月16日止,以親送或郵寄至本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郵戳為憑,逾期則不受理)。三、承上,上開特約相關文件請逕至本局長期照顧中心網站,存放路徑: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照專區/長照服務特約單位/112年度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專業服務特約。https://www.beclas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