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1年3月14日FDA管字第
1119011579號函暨行政院111年3月8日院臺衛字第
1110005238號公告辦理。
二、本次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共計299項,說明如
下:
(一)增列異丁醯吩坦尼(Isobutyrfentanyl)等38項為第二級
管制藥品。
(二)增列2-胺基茚烷(2-Aminoindane、2-AI)等255項為第三
級管制藥品。
(三)增列西布曲明(Sibutramine)等2項為第四級管制藥品。
(四)增列氟麻黃鹼(Fluoroephedrine)等4項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三、自公告日起,尚有留存異丁醯吩坦尼(Isobutyrfentanyl)
等299項管制藥品之機構業者,須依規定申請管制藥品登記
證,並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
結存情形,並定期申報;機構業者如欲使用前述品項進行
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者,須事前向衛生福利部提出使用管制
藥品申請,經核准後始得使用;該等藥品之輸入、輸出、
製造、販賣、購買及使用等相關事宜,請確實遵照管制藥
品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辦理,以免違規受罰。
四、檢附行政院111年3月8日院臺衛字第1110005238號公告影本
1份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表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