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人員藥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補(換)發
考試院及格證書 |
請至考試院網站查詢及申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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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證書 |
請至衛生福利部網站查詢或線上申辦 |
申辦費用 |
NT$1,500元 |
承辦單位 |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
處理期限 |
5 日曆天(不含補件時間)
如遇連續假日 3 日以上,得以延長 3 日 |
應備證件 |
一、線上申辦:
1.醫事人員證書正本(補領者不需備)。
2.線上列印之申請書及醫事人員補換發具結書(換領者不需備具結書)。
3.線上申辦者,證書規費:1,500元(不含手續費)。
二、親自辦理或他人代辦者,請備妥下列文件:
1.醫事人員證書正本(補發證書者不需)。
2.現場填寫醫事人員補換發申請書及具結書(換領者不需備具結書)。
3.代辦者需繳交委託書。
4.親自辦理或他人代辦者,證書規費:1,500元。
三、郵寄辦理者,請備妥下列文件:
1.醫事人員證書正本(補領者不需備)。
2.醫事人員補換發申請書及具結書(換領者不需備具結書)。
3.郵寄辦理者:匯票一張(戶名:〔衛生福利部〕,證書規費:1,500元),匯票收據請自行保管。
郵寄地址: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醫事司)
醫事人員證書櫃台服務電話:(02)8590-6133或(02)8590-6134。
親自申辦者,請於上班時間(AM09:00-12:00,PM13:30-16:30)來部辦理。 |
繳費方式 |
一、信用卡:證書規費為 1,500 元。
二、超商:證書規費為 1,512 元(12 元為劃撥手續費)。
三、劃撥:
1.戶名:「衛生福利部證書規費專戶」帳號:19230411。
2.劃撥金額為 1,520 元(20 元為劃撥手續費)。
3.通訊欄位請註明姓名、身分證號碼。
四、郵局匯票:
1.匯票一張,戶名:「衛生福利部」,證書規費:1,500 元。
2.匯票應於 3 日內寄至本部(地址:11558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 東路六段 488 號 醫事司)。
五、現場申辦:僅接受現金繳費。
親自申辦者,請於上班時間(09:00-12:00;13:30-16:30) 來部辦理。
醫事人員證書櫃台服務電話:(02)8590-6133 或 (02)8590-6134。
六、依國庫法施行細則規定,凡委託金融機構或法人等代收規費 其已掣據者,得 免掣發收據。
故本部自 100 年 10 月 6 日起,不另掣發規費收據,請自行保 留金融機構代收收據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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